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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绥滨县:开展“诚信龙江建设”宣传活动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8-18 17:20 打印

为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净化法治环境,打击、规制不诚信诉讼行为,营造诚信龙江良好氛围,8月16日,绥滨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诚信龙江建设”宣传活动。本次活动主要以建设“诚信龙江”为重点,倡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懂法、守法,引导群众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活动中,该院检察干警来到大世界商厦前向过往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诚信龙江建设宣传单等资料,重点就民法典中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如何救济、哪些行为是不诚信行为等内容向群众进行讲解,引导群众了解并关注信用体系,树立诚信观念,营造良好的“知信、用信、守信”的社会氛围。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10余人次,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取得了较好普法宣传效果。

下一步,绥滨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强化宣传引领、办理诚信案件,持续打击、规制不诚信行为,打造诚信法治环境,全力推进“诚信龙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