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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法院——因案施策 助力涉企商事纠纷化解驶入“快车道”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5-14 10:20 打印

为进一步推动涉民营企业商事纠纷高效化解,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兴安区人民法院针对商事纠纷特点,找准矛盾双方争议焦点,加大调解力度,不断提升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成效,努力实现“和而共赢”的社会效果。

谢谢法官帮我们调解成功案件,让我们两家企业还能继续合作。

多亏法官耐心做工作,才帮我们企业节约了诉讼时间和诉讼成本。


近日,兴安区人民法院峻德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辖区某焦化公司作为债务人的两起案件,通过调解既保障了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也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了宽限期,帮助企业解决难题,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案情简介

某科技公司、某销售公司接连起诉辖区内某焦化公司,峻徳人民法庭法官郑智慧细致与各方当事人沟通后,了解到该焦化公司并非恶意违约,系双方因履行合同的过程出现问题,双方未能有效协商解决。

承办人在分析研判案情后,考虑到该焦化公司是辖区内的重点企业,且属于暂时经营困难但具有经营基础和发展潜力的民营企业,各方亦未丧失继续合作的基础,决定对该案件进行调解。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承办人采取“背对背”调解,分别做各方当事人的工作,同时向当事人释明,若给予被告企业适当的宽限期,让企业有机会盘活资金恢复生产经营,更有利于保障各方当事人债权的实现。经过耐心细致调解,作为原告的某科技公司、某销售公司均同意给予该焦化企业一定的宽限期,分期履行债务,双方最终同意调解方案,签订调解协议,该案圆满化解,实现了双方共赢的效果。

兴安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化解涉民营企业纠纷的有效方式,落深落细“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工作部署要求,成立了“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企业发展情况,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诉累,为营造辖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