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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力齐发”全面优化鹤岗市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鹤岗市人民银行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4-06-04 17:00 打印

为全面贯彻人民银行总行房地产金融政策,遵循因城施策原则,人民银行鹤岗市分行结合鹤岗市房地产供需实际情况,推出鹤岗市三项“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包”:

一是我市实施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政策。房贷款利率下限取消后,我市各商业银行可以与客户自主协定差异化的房贷利率水平,放开了商业银行利率自主定价的下行空间。

二是我市实施降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我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至15%、25%。房贷首付比例的降低,能有效降低我市居民购房门槛,缓解居民购房压力。

三是我市实施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政策。5年期以下(含5年)和5年期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35%、2.85%。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775%和3.325%。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可切实减少居民的利息支出,推动降低个人购房成本。

人民银行鹤岗市分行通过上述政策“三力齐发”,能够有效刺激我市房地产市场消费,降低居民购房门槛,减轻居民购房压力,进而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