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让我国人民群众生活和消费更加快速便捷,然而“智能化”和“快捷扫码”却让老年人群体犯了难。跟不上“生活节奏”“无码群体”寸步难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纷纷建议关注老年人“信息无障碍”需求,希望各方面协同配合,维护此类老年人群体合法权益。
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接到群众反映,有窗口服务单位推行智能化服务,老年人存在不会使用智能设备等情况。该院从公益诉讼职能出发,推动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首先,公益诉讼干警开展了社会调查,通过发放社会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了解到辖区内确有大量使用非智能“老年机”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在扫码支付、网络排号等智能技术运用上遇到困难,已经影响到日常生活。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通报区域内相关窗口单位及场所单一使用智能技术导致老年人办事困难的情况。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对窗口单位及场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采取提供线下服务或者增设人工指导、为老年人预留排号名额和为使用“老年机”老人打印二维码等便民措施,让老年人共享现代科技信息化发展成果,使老年人既可以有学习的机会,也可以选择线下服务,用传统方式完成生活、就医等事项,切实解决了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突出困难。
为老年人群体解决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是一件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的事。兴安区人民检察院践行“为群众办实事”要求,通过法律监督推动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发力、配合履职,从而提高窗口单位及场所老年人权益保护意识,落实适老化改造措施,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便利,保障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在辖区内共同营造老年人群体“信息无障碍”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