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建设信用体系的总体部署要求,自觉把服务保障法治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任务,围绕破解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堵点”“难点”“痛点”,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综合运用打击、预防、教育、保护等手段,为建设信用体系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一、建设信用体系传递检察温度
市检察院第三部联合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厅召开联席会议,与市工信局及海达石墨、比优特、兴盛米业、南祥物流等十家企业代表,围绕政法机关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和办理涉企经济案件、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等角度开展座谈交流,同时,帮助企业“问诊把脉”,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法律难点和法律需求,就相关犯罪线索进行征集,提示企业合规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涉法风险并且同步征询上述方面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及时下发检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共同探索防控民营企业法律风险、回应民营企业法治需求、促进民营企业依法经营新机制构建,严惩扰乱市场秩序类和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犯罪,全力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撑腰鼓劲。
二、打击违法犯罪,畅通企业诉求
积极履行监督职能。检察机关立足本地实际,勇于担当,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的力度。常态化联系企业,对企业家提出的涉法疑惑,如,哪些行为可能涉嫌侵害企业利益犯罪,企业应如何维权,哪些行为需要进行风险防范等,进行现场释法说理。对涉黑涉恶阻碍企业发展的案件依法严厉惩治,坚决堵住向企业乱伸的“黑口”,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举措,为民营企业复产复工提供精准检察服务。同步发放《“打击涉企经济犯罪、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表》,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帐,深入分析原因,有效制定措施,加大整改力度,将整改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继续征集相关意见和线索,推动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同频共振,真正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提升服务水平,履行公开承诺
主动践行检察使命,鹤岗市院在建设信用体系工作中,不断坚持问题导向,以“办事不求人”为目标,在建设法治环境、提高服务效能上下功夫,主动践行检察机关为民服务承诺,打造法治政府,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动市域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持续落实好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二是“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扎实开展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活动。三是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全面推开案件程序性信息网上查询工作。四是一体化推进流动检察服务,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
四、 坚持民生导向,保护食品安全
服务保障宜居环境建设。加大对食品安全领域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聚焦药品安全领域存在药品零售机构未采取必要的冷藏、防潮等措施储存药品、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员工未建立健康档案和药品存储作业区与办公区生活区未分开等突出问题,优化检察官办案组织建设,办案组必须由两名员额检察官组成,调查取证时,充分借助检察技术部门业务优势,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药品零售机构的营业场所、销售现场进行联合调查,提高调查质效;针对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涉及法律、法规多、技术性、专业性强等特点,加快公益诉讼业务技能建设,尤其注重核心能力培养。通过举办公益诉讼小讲座、强化与行政机关专家沟通联络等途径,不断提升干警发现研判监督线索、审查办理公益诉讼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