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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鹤岗市教育局“诚信守信,从我做起”这份倡议书请查收

来源 :鹤岗市教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5-10 15:00 打印

亲爱的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进一步提高学生诚信意识,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结合我市的实际,市教育局开展“童心向党,诚信伴成长”系列活动,为此,我们向广大师生家长发出倡议:

请同学们做到:

    1.对自己诚信。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约束自己,举止言行以诚信为本,尊重自我,热爱生活,奋发努力,健康向上,以乐观的生活态度面对学习和生活,珍惜生命,奋力向前。

    2.对他人诚信。尊重他人,宽容他人,真诚待人,乐于助人,与人为善,具有协作精神;言而有信,言必行,行必果,说真话,不说谎话,做不到的事不随便答应别人,答应别人的事要做到,遵守承诺。

    3.对家庭诚信。热爱家庭,感恩父母,孝敬长辈,关爱亲人;具有节约意识,厉行节俭,不攀比、不浪费,节约粮食、节约资源,合理消费;自信独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学会自我管理,能为父母分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

    4.对学校诚信。热爱学校、热爱班级、热爱老师和同学;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勤奋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与老师、同学和睦相处,不抄袭别人的作业,考试不作弊;综合素质评价适当,正确评价自己。

    5.对社会诚信。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不做违法乱纪的事;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环境,热爱大自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和社会公益活动,富有责任心,有奉献精神。

    6.对国家和民族诚信。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热爱祖国,维护国家尊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从小树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志向。

请教师们做到:

    一、爱国守法。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义务教育法》、《教师法》 等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坚守职业道德,自觉遵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诚信教学,诚信育人。

    二、爱岗敬业。热爱学校、勤于进取、精于业务、无私奉献,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切实改进教法,减轻课业负担,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

    三、教书育人。廉洁从教、诚信做人,做学生的榜样,做社会的楷模,做诚信行为的先行者,努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四、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知荣明耻,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不对学生开展有偿补课,做到诚信处事、诚信立业。

    五、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脚踏实地、求实进取、诚信学习。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六、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克服简单粗暴、歧视差生的思想和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体罚或变向体罚学生。

    七、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保持正常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不得训斥、指责家长,不得收受家长礼品。

请家长朋友们做到:

    一、生活中要重信守诺,坚守做人的道德底线,做诚信人。

    二、真诚做人,真诚待人,不弄虚作假,让幼儿从小耳濡目染受到诚信的熏陶。

    三、对孩子的许诺要言出必行,做孩子的好表率。

    四、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努力创造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

    五、家长要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做起,要讲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

在疫情防控面前

    我们每个人发现疫情不隐瞒、不回避,主动隔离、及时上报,要坚定防疫信心,保持平和心态,尊重科学,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做好疫情摸排、隔离等工作。

    诚信从你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让我们树立起“做诚实人、说诚信话、做诚信事”的诚信观念。大家携起手来,将诚信进行到底!


鹤岗市教育局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