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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鹤岗市兴安区税务局政策宣传助力企业诚信经营

来源 :兴安区税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5-19 09:00 打印

近日,兴安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方玉明带队,主动前往辖区重点企业“京安焦化能源(鹤岗)有限公司”上门服务,现场辅导符合企业条件的税费优惠政策,同时向企业宣讲诚信文化,讲解纳税信用的重要性,确保“高管”懂政策、守诚信。


纳税信用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指标,信用管理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由于京安焦化能源(鹤岗)有限公司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现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兴安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告知企业失信需要承担的惩戒措施,如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会采取“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等结合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的严格管理措施;同时,还向企业讲解了A级纳税人可享受的激励措施,如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等激励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增强诚信意识、树立企业诚信经营观念。

为了让京安焦化能源(鹤岗)有限公司充分理解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兴安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携带《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2022年退税减税降费支持政策指引》、《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等宣传资料并发放至企业手中,将减税降费、汇算清缴、个税新政等相关政策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详细讲解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诚信经营,为企业诚信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