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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区】鹤岗市兴安区人社局积极开展“诚信
进机关”宣传活动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兴安区人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10-24 09:00 打印

为宣传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兴安区人社局精心谋划,开展诚信宣传“进机关”活动,大力推进诚信机关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单位诚信表率作用,同时加强机关干部诚信教育,实现信用机关建设向纵深发展。此次活动我局以“诚信行政、文明执法”为切入点,以《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为主要载体,采取张贴诚信宣传海报,诚信典型宣讲,组织干部职工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丰富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发挥机关表率作用。



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阶段,局长何大鼎同志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出台的目的、适用范围、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守信等方面进行解读,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增强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共同营造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社会氛围。



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充分利用日常企业巡查契机开展诚信宣传活动,围绕“践行诚信规范,建设诚信单位”主题进行诚信教育,积极推动辖区内商户“信易贷”注册工作,倡导大家在平时工作生活中说诚信话、干诚信事、做诚信人,认真践行“以诚信为荣,以失信为耻”的行为准则,大力优化兴安区营商环境。


下一步人社局将常态化组织开展机关干部诚信教育学习,进一步加深机关干部对诚信的认识,切实推动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大力推动政策服务送上门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此次活动的开展,全局上下形成学信用、讲信用、守信用的新风尚,大家纷纷表示,要将“践行契约精神”的理念融入实际工作中,营造公平公正、依法依规、诚信务实的机关氛围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