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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兴建路街道办事处开展诚信建设活动

来源 :兴安区营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7-22 09:00 打印

基层领导干部诚信道德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弘扬诚信文化、培育诚信社会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2021年2月,兴建路街道办事处在区组织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讲诚信 亮承诺”政务诚信建设工作。

兴建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开展街道工作人员和辖区居民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活动,编制工作人员思想道德和诚信行为规范手册1本、诚信宣传小视频1个,让工作人员有书可学,培养政务诚信理论素养,累计开展诚信教育7次。每月持续入户向辖区居民和商户进行诚信宣传教育,提高其诚信守法意识,截至目前共宣传6次。积极开展信用知识竞赛1次,提升工作人员信用意识,考核工作人员诚信知识水平,针对认知薄弱的人员和环节进行加强教育。

从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履职尽责、守信践诺等方面,依法依规建立健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政务信用记录,将履职过程中评优评先、表彰奖励等信息,以及因违法违规、失信违诺行为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投诉举报等信息,分别纳入政务诚信记录。累计组织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填写政务诚信记录1次,做到工作人员诚信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加大政务、财务公开力度,依法公开街道和社区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确保就业、物业、就学、计生、养老、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到基层群众。已在街道和社区的服务大厅进行政务信息公示、设置工作流程版、建立微信群,做到政务公开透明,广泛听取民众建议,让居民群众对街道社区进行监督。

研究探索将街道和社区守信践诺、失信违诺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或营商环境评价,依法依规将工作人员守信、失信情况作为干部考查、任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依法依规取消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截至目前,经排查街道、社区工作人员无政务失信等情况。

兴建办向辖区商户积极宣传推广“码上诚信”和信易贷平台,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积极参与,主动“亮码”经营、加入信易贷平台,将信用信息亮给消费者,让消费者“一扫无忧”放心消费,也为辖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截至目前已有30家商户签订主体主动承诺书,并加入“码上诚信”和信易贷平台,争取早日做到全覆盖。

下一步,兴建路街道办事处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加强政务诚信、优化营商环境的整体部署,做到政务诚信建设和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以“讲诚信 亮承诺”政务诚信试点为契机,以公开承诺、守信践诺为着力点,创新载体,丰富内容,探索街道政务诚信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基层延伸,持续提升政府公信力,打通政务诚信建设“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