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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公安分局开展政务诚信建设活动

来源 :兴安区公安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7-23 09:00 打印

切实发挥政务诚信的表率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全力推动兴安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鹤岗兴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兴安公安分局积极建设政务诚信建设基础

在诚信建设方面,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认真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加速推进建立健全政务诚信奖惩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就政务公开、承诺兑现、信用管理等方面内容组织对政府各部门实施社会信用评价,同时在窗口单位张贴办事不求人承诺书。加强对本单位政务诚信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业绩表现的重要参考。对本单位失信人员建立诚信档案,推动政务信息应用,对存在失信记录的人员,依规取消评选资格。

通过开展在诚信建设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共产党员,能自觉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讲真话、做实事、言行相符,求真务实,带头讲诚信,带动群众投身于诚信建设。在工作中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惩戒失信行为,全力维护司法的公信与权威、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下一步兴安公安分局根据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结合我工作实际,加大政务诚信建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