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鹤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开展,增强全社会诚信意识,鹤岗市生态环境局多措并举助力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一是制定落实信用政策文件,印发《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鹤岗市生态环境局落实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二是在局内及所属事业单位、宝泉岭分局、各县局的一楼大厅LED屏设立诚信宣传版,加大诚信宣传力度。
通过开展诚信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知识,有效提高了全局干部职工的诚信意识,为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供基础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