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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鹤岗市财政局多举措推进
政府采购领域诚信建设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鹤岗市财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5-26 14:00 打印

鹤岗市财政局围绕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目标,多举措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建设,着力打造公平竞争、诚信守诺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提升政府采购质量。以深化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活动为抓手,以“业务大讲堂”为载体,分三期对各市直预算单位和局业务科室约260人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推动采购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公告时间要求的通知》,压缩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备案期限,同时通过政府采购网预警监督管理系统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和公告的时间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醒、督导,减少政府采购违约失信等行为发生。

三、为政府采购主体提供便利。持续清理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实行“承诺+信用管理”。

四、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政府采购信用监管机制,开展“四方评价”,对代理机构、专家、供应商、采购人开展信用评价及不良行为记录。

五、强化失信联合惩戒。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用信息公开机制,将政府采购信用信息纳入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鹤岗”网站公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并使用信用信息。

六、促进政府采购市场公开、有序竞争。针对政府采购文件设置倾向性及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问题影响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信用行为,出台《鹤岗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从政府采购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等方面,列出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使用的行为事项,涵盖了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