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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鹤岗市绥滨县粮食局开展“诚信进机关”业务培训活动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绥滨县粮食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5-22 09:00 打印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诚信进机关”工作的提示函》、《绥滨县开展2023年度诚信绥滨“七进”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要求部署,进一步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道德教育,加强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局业务水平,增强粮食安全工作能力。5月20日上午,粮食局在二楼会议室组织开展5月份“诚信教育进机关”业务培训活动,主讲人是粮食局李宝贵。


此次大讲堂的主要内容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开展学习并解读,安全生产法具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这两个特点的出发点在于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管理方法,以安全为一切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并以此为目标,预防为主,包括切实消除事故隐患和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治理,通过政府和社会对企业进行管理和监督,以吸企业内部各职能、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它具体体现在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等,都得到落实。谨守安全,首要的是在意识理念上划出一条不可逾越的安全红线,产经营单位需要切实的消除只说不做、弄噓作假、安全资金不落实、安全职责不落实的弊端;其次,严格控制安全目标,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三违现象”治理;三是,严格按照安全法律法规落实,不得失职、懈怠,否则就可能踩到安全红线。

此外, “安全生产九禁令”的颁布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坚决取缔无证上岗,无培训上岗,使得安全生产红线格外鲜明。企业的发展取决于人,企业的发展不能以任何形式的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企业的发展当以人为本,人是主体,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上至管理决策层 ,下到具体实施的工人,都必须深刻认识到人在整个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巨大能动作用,只有发乎于心,付诸于行,才能切实的践行新安法,保证生产安全。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和不断创新,提出更优化的管理模式,制定更合理更完善的规章制度,以保障生产过程更安全更有序;基层工人,站在生产第一线,当在思想上时刻牢记安全,在行动上时刻坚守安全,把安全渗透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 ,养成安全工作的良好习惯,用实际行动诠释安全的重大意义, 为企业带来福音。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不是一句空话。新安法要求“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这需要我们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到每一个从业人员 ,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格局,使每个人都明确自己安全工作目标、职责和权益,激发广大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把新安法落实到生产工作中,把安全的理念和行为习惯渗透、贯穿到生产工作中,实实在在的用它来守护我们的安全,这才是新安法最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