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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兴建路街道办事处开展政务诚信教育培训会

来源 :兴安区营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4-12 10:15 打印


近日,政务诚信教育培训会在鹤岗市兴安区兴建路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召开。会上,兴建办党工委书记戚欣带领办事处全体成员、沿河、祥和、兴旺社区主任、副主任集中学习了《工作人员思想道德和诚信行为规范》准则。


会议指出,突出政务诚信是“第一诚信”,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风向标,结合当前政务诚信建设要求,提出工作人员作为政务行为主体,是政务诚信建设的核心关键,工作人员一定要提升诚信自律意识,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奖惩并举等政务诚信建设基本要求,发挥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会议强调,诚信是立国之本、立业之本,一个健全的社会一刻也离不开诚信。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誉,市无信不兴,企业无信不昌。工作人员失信,失掉的是人民群众的信任。人无信不立,诚信既是个人修养和人格完善的核心要求,也是社会道德和价值追求的内在基础。而各地陆续公布的一批老赖名单,赫然有公职人员在列,值得我们深思和警醒。

会议要求,基层工作人员如同一根纽带,连接着政府和人民,政府将光荣的使命交于我们,我们对政府、对党要忠诚,要诚实守信,踏实干事;我们基层工作人员又如同一张名片,是接触人民最近的一层,对待百姓诉求,更要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答应百姓的事要办到位。


会后,工作人员签订了个人政务诚信承诺书,并表示,今后在工作中会恪尽职守,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做好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