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促进商会调解规范化,运用法治手段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民营企业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4月24日,兴安区工商业联合会和兴安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工作”会商会议。兴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工商联主席赵丽霞,兴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韩锡艳及部分区属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兴安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四级调研员、工商联党组书记王彦春主持会议。
会上,兴安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负责人付庆伟宣读了《鹤岗市兴安区人民法院民营企业商事纠纷调解中心工作机制》,立案庭负责人李丽宣读了《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双方就建立合作机制、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交流,经充分协商,双方在建立调解员库、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协同调研机制、共同推进和支持商会调解服务平台建设等方面达成合作机制。该合作机制的达成,加强了双方的沟通联系与合作,切实满足了区域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快速化解和有效化解的实际需求,在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赵丽霞指出,调解中心成立后要时刻牢记服务民营企业宗旨、从源头化解纠纷矛盾,依法依理,公平公正,高效快捷做好做实调解工作,为民营企业更好更快解决经济纠纷,为改善兴安区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下一步,兴安区工商联和兴安区人民法院将强化沟通联系,落实机制,最大化发挥法院和商会调解组织职能优势,为兴安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