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助推区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开展诚信进机关活动。
绥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月姣带领大家学习了《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部分内容,要求干警们提高诚信意识,将诚信理念践行到日常工作中,并鼓励大家坚决做守信践诺的榜样,自觉树立正确的诚信观,将诚信意识凝聚成司法工作发展的正能量。
会后,大家进行了学习研讨,大家纷纷表示要将诚信理念融入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政务诚信引领示范作用,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全面提升诚信素质和服务质量,打造依法履职、诚信高效、廉洁从政的部门新形象,推动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