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强化市场主体责任意识,以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为契机,发挥诚信宣传服务员、诚信宣讲员、监管护航员“三员”作用,实施“点对点”宣传“进大厅”服务,助推兴安区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
发挥诚信宣传服务员作用。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对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企业提供提醒服务,帮助企业在线上提交修复申请10余次。聚焦企业信用修复“痛点、难点、堵点”,协助联系相关行政处罚部门,明确被处罚相关信息,帮助企业及时收集完善修复材料。
发挥诚信经营宣讲员作用。在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诚信宣传活动,通过LED屏幕播放诚信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开展信用知识宣传活动8次,提醒企业失信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经营者守法诚信意识,营造“知信、重信、守信”良好行业氛围。
发挥信用监管护航员作用。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充分发挥风险预警在服务企业、形成监管闭环中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信用风险预警体系。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做好大数据综合分析,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形成风险监管闭环。及时向相关部门预警高风险信息,动态更新监管数据,指导市场主体合理化解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失信危害,保护市场主体正当权益。
下一步,兴安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将以“强化监管、优化服务”为抓手,主动为企业送政策、送帮扶,持续“助企塑信”,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