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职人员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表率作用,切实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塑造勤政为民、守信践诺的干部队伍形象,兴安公安分局组织开展了“诚信进机关”宣传活动。
活动中,分局领导干部通过集中+自学的方式,学习了《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通过深入地学习与讨论,深入了解了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具体要求。大家纷纷表示要争做诚实守信的先行者、实践者、倡导者,自觉增强诚实守信意识,牢固树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珍爱信用记录。
通过此次活动,进一步普及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知识,增强了机关干部的诚信意识,兴安公安分局将始终把诚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贯穿于各个工作环节,营造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的良好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