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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鹤岗市绥滨县粮储局开展诚信进机关“公职人员诚信教育”业务培训活动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绥滨县粮储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6-01-21 09:00 打印

按照鹤岗市转发省守信践诺专班《关于深入开展诚信机关建设活动的通知》(2024-2)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公职人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增强机关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弘扬中华民族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切实提升粮食系统依法行政能力,落实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能力,1月21日,绥滨县粮储局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专题学习讲座。本次专题学习讲座由王华峰局长进行授课。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由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6月1日施行。条例共11章74条,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此法。以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围绕粮食安全保障总体要求,对耕地保障、生产保障、储备保障、流通保障、应急保障、节约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制度设计。

该法律的出台为提升粮食安全治理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和稳定性奠定了制度基础,有助于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成效,推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更好地肩负起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重任。

通过学习,全体工作人员不仅加深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理解和认识,还增强了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牢记“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