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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滨县】鹤岗市绥滨县粮储局开展诚信进企业业务培训活动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绥滨县粮储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6-04-09 09:00 打印

为普及诚信体系建设知识,增强企业职工诚信意识,开展诚信进企业“企业职工诚信教育”业务培训活动。4月9日,绥滨县粮储局组织粮食系统各单位在职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专题学习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由2023年12月29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6月1日施行。条例共11章74条,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此法。以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体系为目标,围绕粮食安全保障总体要求,对耕地保障、生产保障、储备保障、流通保障、应急保障、节约保障、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制度设计。


该法律的出台为提升粮食安全治理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和稳定性奠定了制度基础,有助于巩固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成效,推动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工作,更好地肩负起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的重任。

2026年4月9日上午,绥滨县新建粮库有限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学习,由工会主席庄威领学,全体在职职工参加学习。

2026年4月9日上午,绥滨县福兴粮库有限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学习,全体在职职工参加学习。

2026年4月9日上午,绥滨县绥东粮库有限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学习,由仓储主任盛鸿涛领学,全体在职职工参加学习。

2026年4月9日上午,绥滨粮库有限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学习,全体在职职工参加学习。

2026年4月9日上午,绥滨县忠仁粮库有限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学习,全体在职职工参加学习。

2026年4月9日下午,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垦普阳粮库有限公司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学习,全体在职职工参加学习。

通过学习,粮食系统各单位职工不仅加深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理解和认识,还增强了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时刻牢记“国家安全,人人有责”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