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新修订的《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实施以来,鹤岗市兴山区政务服务大厅紧扣条例精神,以诚信履职为抓手,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改革,推动条例各项要求落地见效,不断擦亮区域营商环境“金色名片”。
兴山区政务服务大厅将政务诚信建设贯穿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推行公职人员政务诚信承诺制。所有办事窗口统一亮明岗位职责、服务标准与办结时限,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坚决杜绝办事拖沓、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行为,以“言出必行、行必有果”的履职态度,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信任感与满意度。同时,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针对辖区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项目开通专属绿色服务通道,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切实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此外,兴山区政务服务大厅畅通企业、群众诉求反馈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回应办理各类意见建议,以公开透明的服务姿态夯实政务诚信根基。
下一步,兴山区政务服务大厅将持续对标《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不断深化诚信履职内涵,迭代升级政务服务效能,为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提供坚实政务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