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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组织部开展公务员诚信建设活动

来源 :兴安区组织部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7-22 09:00 打印

    为加强我区公务员队伍诚信建设,树立公务员率先诚信意识,规范公务员从政行为,根据《中共兴安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发展环境建设诚信兴安的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在开展公务员诚信建设中我们重点做到抓教育,树立诚信意识;立规范,建立诚信机制;重监督,开展联合检查。

    首先从思想教育上入手,以2020年新招录公务员为切口,要求全区公务员特别是窗口单位的国家公务员增强诚信意识,深刻理解公务员诚信建设的重大意义。通过兴安区2020公务员微信群、兴安区年轻干部网络课堂、兴安区机关干部群等平台推送《民法典——无信不立》宣传片,进行立体式、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报道,重点宣传公务员诚信建设的意义及总体工作安排、公务员诚信守则开展情况,营造“建设诚信兴安、公务员率先诚信”的氛围。

    由区营商局印制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兴安区个人政务信用记录并发放到新录用公务员手中填写,要求每一名公务员牢记诚信守则中的十项内容,从政治思想、行风评议、工作纪律和服务态度等多方面进行学习。紧密结合公务员诚信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对照各自岗位实际,梳理出多项意见建议,一并放入公务员个人成长档案,及时动态调整更新,有效推进承诺事项落实落细。

    区营商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在全区公务员岗位中选择了11个能够代表行业和部门特点的、与群众利益和我区投资环境联系紧密的、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公务员岗位进行评议,检查内容包括单位领导重视程度、组织机构成立情况、承诺事项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在岗情况、挂牌服务情况、工作态度、办事效率等,进行正面和负面评价,为年终考核作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