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兴安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我局围绕诚信建设工作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全区的行政效能和公信力,全力打造“诚信兴安”。
加强诚信机关建设。进一步落实服务承诺、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相关政务信息,增强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和服务对象监督。
强化诚信企业建设。将企业的诚信建设纳入日常检查、执法检查工作中。通过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一系列工作制度,促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加强诚信主题宣传教育。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共宣传资源,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讲,切实让安全生产诚信理念植入人心。
强化舆论监督。进一步拓宽和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和动员新闻媒体、广大群众、企业员工举报企业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形成全社会诚信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