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真抓实干、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兴安区民政局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工作。
兴安区民政局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工作,抓实抓细各项工作措施,有效促进诚信建设水平提升。一是积极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开展诚信教育,进一步增强公职人员牢固树立诚信做事、诚信服务的工作理念、强化执行为民意识,扎实开展行政工作。二是按照要求认真签订《鹤岗市兴安区民政局政务诚信承诺书》,在严格遵纪守法、依法行政、主动公开政务信息、规范优化审批流程、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严格执法监督等方面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并接受社会广泛监督。三是持续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登记机关工作职责,全面做好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工作并依法依规、按照标准工作流程对本年度新申请成立的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注册登记、系统录入等相关工作,严把社会组织登记关。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诚信建设进行全面监管,发现不正常参加年检、违规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将列入异常名录,并将诚信建设作为年检的先决条件。
下一步,兴安区民政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工作要求,始终把诚信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守约的良好信用环境,丰富诚信建设活动载体,通过不断提升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助理推动兴安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