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动兴安高质量发展,兴安区教育局积极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把诚信建设融入到教育发展的各个方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开展师生诚信教育,树立诚信意识,努力打造社会满意、家长认可、师生信任的教育体系。
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教育公信力。一是进一步健全公开办事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利用微信平台、公众号、政务平台等载体,对师生、群众关心关注的招生入学、分班分座、职称评聘、行政审批等事项,进行及时的、最大限度的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健全决策机制,凡涉及重要决策、重大政策、重点工程等,都广泛征求意见,充分保障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各学校在日常管理中,也能充分发扬民主,涉及学校重要决策、教师考评、职称评聘、评优等工作,都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加强收费管理,公开收费标准,坚决杜绝乱办班、乱收费、乱订教辅资料等现象,切实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做到“阳光收费”。
加强效能建设,提升工作执行力。严格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优化办事环境,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强化岗位责任,实行岗位责任具体化,确保政令畅通。完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切实解决职责不清、效率不高、推诿扯皮等问题。不断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树立服务意识,通过深入学校,了解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和发展上存在哪些难题,及时帮助联系协调解决,真正为基层学校排忧解难。
加强诚信教育,提升师生诚信意识。各学校在教师中开展了诚信教育主题活动,通过学习诚信道德模范和经典诵读等形式,将讲诚信、知诚信带入到校园中,引导教师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各项制度,做诚实、守信、自律的表率。在学生德育工作中突出诚信教育,作为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思想道德的主要内容,纳入学校德育教育工作中,通过主题活动,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社会公德,做到知行合一、诚实守信,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做一个讲道德、讲诚信、讲文明的好学生。
落实目标承诺,提升教育诚信形象。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将教育局工作做出公开承诺。明确每项工作时间、内容、要求,确保承诺事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对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承诺事项做到不打折扣,诚信服务,群众满意。继续做好“四零承诺”工作,区属学校在“零择校”“零择班”“零择位”“零指定”方面为实现“办事不求人”的承诺,均制定了“四零承诺”具体的方案、制度和实施细则,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各学校公开招生简章,通过张贴告示、电子屏、拉条幅、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宣传。制定阳光分班方案,让家代表参与其中,过程公开透明。制定座位轮换制度、制定学生干部和评优评奖实施方案,确保“四零承诺”落实到位。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加强行政权力公开和办事程序公开的力度,特别是群众最关心、社会最敏感、反应最强烈的问题,要通过多种渠道为百姓答疑解惑,让执法公开、行政透明落到实处,深入人心。进一步加强学校诚信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职业素养,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将诚信建设与教育教学相结合,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为打造诚信教育、诚信兴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