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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兴安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政务诚信工作

来源 :兴安区农业农村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1-07-27 09:00 打印

    为夯实政务诚信建设基础,发挥政务诚信的表率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我局围绕建设诚信部门,立足工作实际,扎实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鹤岗市兴安区农业农村局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工作。

    一是根据兴安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实施方案》(鹤兴安20211)的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措施推进落实,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作,并配合好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具体推进。把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善工作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扎实推进全局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按照文件要求进入黑龙江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上报事项、流程节点、中介服务的信息维护,按步骤进行注册、新增“流程节点”,“中介服务”环节,完成农业农村局共53项,公共服务、行政奖励、行政许可、年检、其他行政权力五大类型事项的梳理,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认尽认”。

    三加大宣传诚信力度主要以现场发放诚信宣传单和张贴诚信海报形式进行宣传,将诚信文化进一步传播到基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中,有效地提升了大家的思想境界和精神境界,营造了诚实守信、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和“人人诚信、人人守信”的良好风气,致力打造透明政府、公信政府的决心。

    下一步区农业农村局还将继续安排专人对平台已认领事项及时更新、及时维护,继续不断加大政务诚信建设宣传力度在各类宣传活动中适时融入政务诚信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实现政务诚信各项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