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政务诚信建设基础,充分发挥政务诚信的表率和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动兴安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诚信履职意识和诚信行政水平,兴安区发展改革局开展诚信建设工作。
为确保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务信息,我局按照《兴安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要求,对“双公示”目录清单进行重新梳理,共梳理出行政职权14项,按最新要求及时录入了“双公示”人员信息,做到政务信息全面公开。
为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严明政治纪律、严守职业规范。区发改局按要求签订了《鹤岗市兴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政务诚信承诺书》,承诺书中明确了工作职责,公开了监督投诉电话、投诉举报邮箱等信息,接受人民群众、服务对象、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同时承诺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确保及时处理群众及企业投诉,做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为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加强企业诚信自律,加快推进兴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我局已组织黑龙江瓮福人和米业有限公司、鹤岗龙江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鹤岗市田丰农机有限公司、黑龙江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户企业填报“码上诚信”预制码企业信息表,签订“市场主体主动承诺书”,并为申报“码上诚信”的企业送码上门,同时正在推进鹤岗市春源经贸有限公司进行注册。注册“码上诚信”,能够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营造处处讲诚信的氛围,推动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水平,叫响“诚信龙江”品牌,有利于共同打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为大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一是组织区农村信用社,参与兴安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发放个人诚信体系建设资料、诚信宣传单共计100余份,普及了个人诚信教育、个人诚信记录建设、完善个人信息安全、隐私保护与信用修复机制信息、规范推进个人诚信信息共享使用的重要性。二是依托“便企服务工作群”,组织企业定期参加省工信厅开展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培训,引导企业树立正确的诚信观,自觉践行“诚信建设万里行,增强守信获得感”的宗旨,推进诚信建设迈上新台阶。三是引导企业关注“信用鹤岗”微信公众号,通过将信用修复流程转发朋友圈、企业群的方式,帮助企业了解信用修复过程。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各类市场主体融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全国“信易贷”平台)服务作用,有效破解市场主体融资难题,全面提升市场主体创新创业活力,我局在为企业办理“四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及变更事项时,引导兴安区天资舞蹈培训学校、黑绞商贸有限公司等10余户企业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信用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可通过平台发布融资需求,根据需求,平台会智能匹配符合需求的金融产品,市场主体也可与相关金融机构直接在平台进行对接,获取相应的信贷服务,免去企业在银行间的来回奔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