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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季度鹤岗好人榜 |​李连宇,不负韶华 躬耕在刑事审判的道路上

发文机构:信用鹤岗 来源 :文明鹤岗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3-08-24 10:41 打印

李连宇,男,汉族,198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曾先后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李连宇勤思敏学,深入钻研业务能力,善于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专业期刊中的大案要案等诸多案例,开展长期学习。2022年获得被省法院评为“学习型干警”、“优秀机关工匠”。自任助理审判员、员额法官以来,李连宇共审理一、二审、再审案件共审结刑事案件58件。其中,审理的张某某故意伤害一案,张某某在该案中犯罪动机卑劣,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被害人家属多次到法院上访。经过与合议庭多次研讨,并经审判委员讨论,作出判处死刑的判决,最终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审理的张某某诈骗一案,该案涉及被害人达40多个家庭,被害人均是由于陷入错误的认识,导致自己的房产被骗。该案由于主审人调转工作单位,李连宇主动请缨,承担了此案的审理工作。被害人多次到法院信访,每一次李连宇都耐心的接待。他通过加班加点的阅卷,发现仍有很多证据还不完善,便利用休息时间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补查相关证据,同时积极与被告人家属进行沟通赔偿事宜,经过一个半月的时间,使得该案顺利审结。

李连宇办理过大量的案件,获得了很多荣誉。这些荣誉的取得,得益于他过硬的专业能力,也与他始终坚守的底线密不可分。工作中李连宇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慎独,慎微,慎行,真正使公正廉洁成为自己的精神追求和自觉行动。不仅如此,他还与家人“约法三章”——“在家不谈案件、不谈工作”,就是为了防止有心人从自己家人入手干预案件办理。他深深知道,法官及其家属一旦出现不廉洁的行为,公正司法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一纸空文。送法进校园、“禁毒庭审”进社区、扫黑除恶普法专场……解答法律问题,普及法律常识,传播法治好声音,李连宇总是冲在普法第一线。哪里有需要,哪里就少不了他活跃忙碌的身影。

把初心落实在行动上,秉公办案,做正义的守护者;把使命扛在肩膀上,爱岗敬业,做百姓的贴心人。在刑事审判的道路上,李连宇仍将继续前行,在工作中坚持捍卫公平正义,展现出当代法官勤奋、敬业、奉献的品质与风采,彰显出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