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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中国(黑龙江鹤岗)

城市信用再提升 营商环境注活力

来源 :鹤岗市营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2-23 15:15 打印

近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了202112月城市信用监测排名鹤岗市城市信用综合监测指数本年度首次冲进前100名,在全国261个同级地级市中排名96位,省内第4名,较上月提升12名,较年初的157位提升61名

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鹤岗市着力打造“一站、一端、一平台、N应用”。建成信用鹤岗门户网站鹤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鹤岗微信公众号信用核查、信用预警、重点领域联合奖惩等多个应用系统为城市信用监测提供了基础保障。

完善平台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

自鹤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成了全面的迭代升级以来,通过国家奖惩平台、省级信用平台、市大数据平台、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享省平台推送各类信用信息共计4700余万条,按照《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归集本地公共事业缴费、重点人群、人口数据等20类信用信息37万余条,其中向国家共享4类特定信用信息12万余条,为部门业务协同提供良好的信用数据支撑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是逐步完善重点职业人群、机构的诚信档案,实现精准监管,有效监督,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按照“共享即惩戒”原则,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公示,依托“信用鹤岗”门户网站公示各类信用承诺书7万余条,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开展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市场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守信市场主体,适当降低监管频次,对信用状况欠佳的市场主体,加大巡查频次,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让失信者时时不安。三是实施联合奖惩。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是信用建设的核心和重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保障,我市依据国家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出台《鹤岗市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2021版)》,确保依法依规“过惩相当”。在行政审批流程嵌入819条措施清单,对守信者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信用度差的企业和个人实行限制办理,加大失信惩戒措施。

推动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

为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由市营商局会同工信、市场监管、工商联、银保监局等部门积极推动“信易贷”工作,积极引导内银行机构与企业入驻,强化与企业融资对接同时通过印放宣传单、主动走进企业宣传等方式全面提升“信易贷”平台社会认知和平台影响力,加大平台企业入驻数量。截至目前我市已1万余市场主体成功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累计授信金额2.27亿元,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氛围正在形成。

    下一步,我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开拓创新,主动作为,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努力提高全诚信意识,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诚信鹤岗”特色品牌打造更优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