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了2021年12月城市信用监测排名,鹤岗市城市信用综合监测指数本年度首次冲进前100名,在全国261个同级地级市中排名96位,省内第4名,较上月提升12名,较年初的157位提升61名。
为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鹤岗市着力打造“一站、一端、一平台、N应用”。建成了“信用鹤岗”门户网站、鹤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鹤岗微信公众号”以及信用核查、信用预警、重点领域联合奖惩等多个应用系统,为城市信用监测提供了基础保障。
完善平台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共享
自鹤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完成了全面的迭代升级以来,通过与国家奖惩平台、省级信用平台、市大数据平台、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享省平台推送各类信用信息共计4700余万条,按照《黑龙江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归集本地公共事业缴费、重点人群、人口数据等20类信用信息37万余条,其中向国家共享4类特定信用信息12万余条,为部门业务协同提供良好的信用数据支撑。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是逐步完善重点职业人群、机构的诚信档案,实现精准监管,有效监督,不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按照“共享即惩戒”原则,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公示,依托“信用鹤岗”门户网站公示各类信用承诺书7万余条,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开展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按照市场主体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对守信市场主体,适当降低监管频次,对信用状况欠佳的市场主体,加大巡查频次,实现对守信者无事不扰,让失信者时时不安。三是实施联合奖惩。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是信用建设的核心和重点,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保障,我市依据国家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出台《鹤岗市信用联合奖惩措施清单(2021版)》,确保依法依规“过惩相当”。在行政审批流程嵌入819条措施清单,对守信者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信用度差的企业和个人实行限制办理,加大失信惩戒措施。
推动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
为加大对守信主体的融资支持力度,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由市营商局会同工信、市场监管、工商联、银保监局等部门积极推动“信易贷”工作,积极引导辖区内银行机构与企业入驻,强化与企业融资对接,同时通过印放宣传单、主动走进企业宣传等方式全面提升“信易贷”平台社会认知和平台影响力,加大平台企业入驻数量。截至目前,我市已超1万余家市场主体成功入驻全国“信易贷”平台,累计授信金额2.27亿元,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氛围正在形成。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不断开拓创新,主动作为,高质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努力提高全市诚信意识,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以“诚信鹤岗”特色品牌打造更优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