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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强化用工指导 开展诚信等级评价

来源 :鹤岗市人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2022-08-12 09:00 打印

根据《黑龙江省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规定,2021年度鹤岗市各级人社部门对辖区企业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截至目前共有47企业被评为B级,此工作正在持续进行当中为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导用人单位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增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劳动保障分级分类监管提供重要支撑。

精细服务解烦忧

各级人社部门贯彻落实精细服务的理念,通过法律条文解释、案例宣传等方式,为用人单位解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指派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对劳动用工人数较多的单位提供上门服务,针对用人单位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社会保险、遵守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审查,及时解决用人单位遇到的各种问题,精心指导用人单位依法依规申报,确保集中评价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重点监察严惩处

各级人社部门通过开展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对用人单位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对守法诚信的用人单位,引导其自我规范。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加大督查监察力度,对失信或违法的用人单位,实行重点检查和监管;对严重失信、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按规定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参加等级评价,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用人单位,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理全面提升企业诚信守法意识。



运用成果提效能

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运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对信用等级评定为A级的单位通过政府网站或相关媒体上公示宣传,无投诉举报前提下,在一年内减少或者免予日常巡查检查;B级单位按照劳动保障保障法律法规开展监督检查,除举报投诉外,一年内日常巡视检查不超过2次,加强监督指导,督促并帮助其不断加强劳动保障管理,提高劳动保障诚信等级。对C级单位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检查对象,实行动态监控。严格实施日常巡视检查、书面审查和专项检查,每年日常巡查至少2次。实现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对守信者无事不忧,对失信者利剑高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