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个人和企业防汛救灾可获信用奖励
来源 :中国信用 浏览 : 发布 :2021-07-27
为发挥社会信用政策对做好防汛救灾的支持作用,河南省郑州市信用办日前发布《关于防汛救灾期间社会信用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对防汛救灾有积极贡献的个人和企业,将获“良好”信用,并可享受到一系列激励政策。反之,违反救灾安排,有哄抬防汛救灾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不良行为的企业,信用信息上将被记上“不良”,受到相应惩戒。
个人积极救灾 将获“良好”信用
对防汛救灾工作做出贡献的个人,可获得个人良好信用信息。主要包括:参加郑州市防汛救灾及其他地市防汛救灾一线工作人员信用信息;参与受灾群众帮扶救助、卫生防疫一线的工作人员信用信息;参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城乡村居社区安全的志愿者信用信息;参与维护城市管理、市场经营秩序的工作人员,以及后方支援、舆论引导、信息统计等保障人员信用信息;捐款捐物支援防汛救灾的个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临时性紧急生产任务的企业、在防汛救灾物资供应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企业或组织的法人及相关高层管理人员信用信息;参加防汛救灾受到国家、省、市、区(县)表彰的个人信用信息。
积极救灾获良好 哄抬物价记“不良”